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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6月28日電(記者趙永新)《北京市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14—2017年)》日前發佈。北京將加大電動汽車在“6+1”領域(公交、出租、分時租賃、物流、公務、環衛等6個公共領域和1個私人領域)的示範推廣力度。
在公交方面,到2017年投運電驅動公交車不低於4500輛,長安街沿線、三環路環線等重點公交線路將全部採用電驅動公交車。在出租行業,市區新增出租車輛將全部採用電動汽車,10個郊區區縣區域出租車全部採用電動汽車。在公務用車方面,新增的公務車、具備更新條件的公務車、黨政機關機要通訊車原則上均採用電動汽車。與此同時,北京將有序推進單位及個人購買使用電動汽車,到2017年提供17萬輛電動小客車指標,並出臺相關政策鼓勵老舊機動車更新爲電動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