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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民辦教育協會出臺《天津市民辦教育協會行業自律公約(試行)》,今日起正式實施。《公約》針對本市各民辦教育機構在招生辦學方面提出依法招生、合理收費、科學管理等十條要求,將在市教育協會所屬160多家會員單位的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實施。
《公約》要求,民辦教育機構要依法招生、誠信招生,招生簡章和廣告應報送審批機關備案,不做虛假廣告,共同維護民辦教育機構整體形象。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確定收費項目和標准及退費制度,主動報教育、物價等相關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示。
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並對反映的問題及時給予答復,自覺接受政府相關部門、民辦教育行業協會、學生、家長、社會及輿論監督。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校園及師生的安全。
市民辦教育協會負責人介紹,凡屬天津市民辦教育協會會員單位的各類民辦教育機構,應自覺遵守《公約》,非會員單位可參照執行。目前,該協會有160餘家會員單位,全市在教育部門注冊的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共計800餘所。希望通過由各會員單位加強行業自律,在全市民辦教育行業中起到表率和帶動作用,進一步規范天津市民辦教育機構的辦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