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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今起又有一批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國家性、地方性新規定開始實施。
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調整
《天津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今起施行。其中規定,參加本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在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金額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過的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2014年參保人員住院(含門診特殊病)治療,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醫療費用,起付標准為2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報銷比例分為三段,2萬元至10萬元(含)之間報銷50%、10萬元至20萬元(含)之間報銷60%、20萬元至30萬元(含)之間報銷70%。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今起實施。其中規定,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職工居民養老保險可互轉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今起施行。其中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可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不滿15年的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本市買直管公房必須買產權
本市《關於進一步明確直管公產住房出售相關政策的通知》於今日起正式執行。其中規定,經直管公房管理單位認定,可售直管公房轉讓使用權時,由受讓人在購買該房屋使用權時購買房屋產權。可售直管公房應當由承租人購買房屋產權後方可出租。今年7月31日前公房產權出售一次性付清房款將優惠10%,8月1日起將取消一次性付清房款10%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