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天津警方報道
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先以自己慶祝生日為由約朋友吃飯,再趁機返回朋友店中盜竊古玩。日前,南開區法院經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6萬元。
今年2月8日中午,中年男子孫某來到朋友陸某經營的一家古玩店內。孫某謊稱當天是其生日,邀請陸某到附近一家飯館吃飯。就餐期間,孫某趁陸某與他人聊天之機返回古玩店內,將擺放在店內的一個黃晶手把件貔貅、一個水晶吊墜及煙晶眼鏡等物品竊走。公安機關接報警後,於當月11日將孫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