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日電據山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網站消息,日前,淄博市紀委監察局嚴肅處理了淄博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紀委書記黃明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黃明禹在擔任桓臺縣民政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物。其行爲嚴重違紀並構成貪污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淄博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明禹開除黨籍處分,並相應降低其享受的待遇。此前,黃明禹因貪污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