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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達州市大竹縣周家鎮8歲女孩小微爲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打算爲其申報“見義勇爲”稱號,未獲批准。
前不久的一天,小微回到家中做完家庭作業,就與同院的小夥伴小慧一起到院子前的小河溝邊撿田螺。不久,小夥伴小福和小微的弟弟小坤也去了小河溝邊玩。玩耍中,由於河邊溼滑,地形傾斜,小福不小心掉落水中,幾名小夥伴上前施救,小微和小慧也不慎掉落水中;隨後,小福和小慧掙扎着上了岸,小微卻沒能上來,因溺水身亡。事發後,當地政府爲小微家庭組織了募捐,並對小微的救人事實進行確認,稱將爲其上報申請“見義勇爲”稱號。不過,小微的“見義勇爲”稱號卻一直未有消息,這讓小微的父親很是納悶。
大竹縣綜治辦負責人日前解釋說,曾就此事專門諮詢了四川省見義勇爲基金會,對方工作人員回覆稱“缺乏見義勇爲的相關要件,就事實來講不能確認。建議由相關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確定”。該負責人稱,見義勇爲基金會回覆意見的理由有兩點:一是在《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爲條例》中,對未成年人實施此種行爲沒有明確規定;二是小微屬於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行爲能力,在沒有自保能力或不明確危險的情況下實施救人,不具備見義勇爲的相關要件。
得到省見義勇爲基金會的回覆後,大竹縣綜治辦曾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例,並諮詢相關專家。專家表示,對未成年人實施相關行爲時,建議“見義智爲”、“見義巧爲”,不提倡“見義勇爲”;同時,對未成年人見義勇爲不提倡、不宣傳、不鼓勵,避免盲目模仿。最終,大竹縣綜治辦組織相關部門專門進行會議討論後形成一致意見:不爲小微申報評定“見義勇爲”稱號;同時,對於其家庭的具體困難問題,由相關部門按照政策規定予以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