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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邊是地下停車位空空如也,一邊是業主的愛車不得不『露宿』小區之外——近日,本市一些居民反映,開發商對他們所居住小區的地下車位實『只售不租』,令車主們停車困難。調查中記者發現,『只售不租』小區的地下停車泊位,每個售價從七八萬元到二十餘萬元不等,購買了地下停車位的業主,還要每月交百餘元的停車管理費,而且車位的產權只有20年。記者采訪中發現,這種情況在多個小區存在,業主們只能被動接受如此『霸王條款』。
『只售不租』很『離譜』
中建濱海壹號小區業主李宏:我們小區的一個地下車位要價二十多萬元,而且還不包括每年要交的千餘元停車管理費,這樣高的收費也太離譜了。我只能像『打游擊』一樣停車。把車停到路邊,還被交警攝錄貼罰單。像我這樣的業主,在小區裡不在少數。
和平區宜天花園小區業主宋偉:我們小區未買地下車位的業主要到地下車庫停車,按商業停車計時收費,這很不合理。因為業主都是長期居住,每晚汽車都要在小區過夜。我駕駛的夏利車當年買時纔三萬多元,現在要花十幾萬元買個產權只有20年的車位,真不值得。業主都不願意買車位,只好天天『搶車位』。
賣車位為盡快回籠資金
天津縱橫地產公司張先生:開發商建設地下車位每平方米造價成本約為3000元,加上公攤面積,每個車位建築面積大概30平方米左右,一個車位的成本價格至少10萬元。現實中,很大一部分地下車庫都很難銷售,定價10萬元左右基本是成本價,有的甚至會虧本賣,但業主對此並不買賬。
還需主管部門規范引導
市民邱先生:從企業角度考慮,房地產商售賣自己產權的地下停車位,不存在違規違法的問題,而通過此方式快回本更是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業主沒有議價權,完全由開發商『一口價』,這也不合情理。
天津嘉瀅律師事務所孔繁玲:地下車位『只售不租』雖然不違反相關規定,但有關部門應通過司法解釋厘清地下車位的性質和歸屬,明確地下車位的租售權利,讓業主心知肚明。此外,提醒業主在購房前要弄清地下車位歸屬,向開發商提出租車位要求,並把開發商的承諾內容寫進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