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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女神”石某在庭審現場流淚“喊冤”。王鑫剛/攝
晨報訊(記者顏斐)59歲的石某自稱是“九天女神”,謊稱能用意念發功排毒,幫助被害人謝某治療宮頸癌,騙取對方現金、煙等各種財物共計26萬元。一審獲刑6年後,她提出上訴。昨天上午,此案二審在市二中院開庭。石某仍堅稱她有特異功能,自己幫人調理身體不允許收錢,說她詐騙實在冤枉。
石某高中文化,退休人員。根據一審查明,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間,石某在本市東城區、九寨溝旅遊景區等地,謊稱能用意念發功排毒,擺供品、寫天書、吃天書等方法,幫助被害人謝某治療宮頸癌,騙取對方現金和煙等共計26萬元。後謝某發現病情加重後報案。石某去年4月26日被抓獲歸案,贓款未退賠。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石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6000元。
“我覺得我是冤枉的,是謝某求我幫她治病的。”石某說,她和謝某是通過朋友認識的,對方病得很重。“她讓我給她做調理,我跟她不熟就沒有同意,讓她上醫院。但她跪在地上求我,我沒辦法只得同意。”
石某自稱具有特異功能,是“九天女神”,屬於道教的一種。“我不清楚九天女神主管什麼,但這個神能治病,有特殊能力的神都能解除病痛。”石某告訴檢察官說,她不能看到癌細胞,但能看到它在哪兒,和普通細胞比較是黑氣。她用意念發功後,可以殺死癌細胞。治療後,根據B超結果,病治沒治好,自己也能看出來。
“我一輩子沒有辦過虧心事。我沒有想到,這兩口子竟恩將仇報。”石某抹着眼淚說,自己給別人調理身體是不能收錢的,謝某給的錢都被她扔出去了。謝某病好以後帶她去九寨溝旅遊,自己總共就收過謝某給的5800元,還是自己請她吃飯的飯費。對於寫有自己名字,認可收了26萬元的紙條,石某稱她寫名字時是空白的,上面的內容是後加進去的。
“我沒有義務給別人瞧病,今天她說我騙她的錢,我感到天大的冤枉。他們兩口子在重慶騙了280萬元買了輛奔馳車,現在他們還不上錢了,就來騙我26萬元。”石某說着又聲淚俱下。
公訴人指出,石某自稱是九天女神,聲稱能給被害人治好病,並向對方索要大量物品。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和錢款收條等證據能夠證實其詐騙行爲。在有關收取錢款的錄音對話裏,石某也表示收26萬元是讓她調理一年的費用。公訴人認爲,石某的行爲造成了被害人現在病情嚴重惡化,社會危害性大。一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定充分,建議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