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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8日電北京市二中院勞動爭議案件微信調解平臺正式啓用,今後有調解意願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將可在該院法官的主持下通過微信方式在線調解。據瞭解,該平臺試運行2個月以來共調解各類勞動糾紛案件二十餘起,調解成功率100%。
二中院勞動爭議案件辦公室主任王東介紹,由於北京法院勞動糾紛案件案多人少矛盾較突出,法官往往同時承辦多起案件,在開庭審判、外出調查、合議案件等工作中不便接聽電話,造成一些當事人反映法官較難聯繫,而法官在繁忙工作中很難抽出整塊時間開展調解工作,極大的影響了調解的效果和效率。據瞭解北京二中院轄區內勞動糾紛案件數量較大,而利用庭審調解和庭後電話調解這兩種傳統的調解方式來處理如此龐大的案件量,不但會增加當事人的負擔,而且也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降低溝通效率。北京二中院的此次活動創造性的將微信聊天室創設爲網上調解室,推動司法調解從傳統的當面調解、電話調解等線下(Offline)調解模式向線上(Online)延伸,形成O2O(Offline To Online)多元化調解模式。
微信調解平臺實際上是勞動爭議案件承辦法官建立的專門微信賬號。訴訟案件中,法官根據具體情況,將同意使用微信調解平臺的勞動爭議案件雙方當事人加爲微信好友,邀請他們加入由法官主持的微信聊天室開展調解工作。在聊天室中,法官主要就調解方案、調解書主文表述、正式簽署調解書時間等問題與雙方進行協商。雙方達成共識後,法官將草擬的調解協議發至平臺,由雙方確認或提出修改建議。雙方對調解協議共同確認後,法官通過平臺通知雙方到法院接受詢問,簽署談話筆錄、調解協議,並領取調解書、交接案款。
爲保證微信調解平臺依法、規範、合理使用,規避相應風險,二中院目前微信調解平臺僅適用於勞動爭議糾紛,並選取雙方當事人同意的、調解基礎好、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案件。此外,平臺僅限於溝通調解內容,不涉及案件事實爭議、辯論意見、實體處理等審判內容;在簽署承諾書規範當事人言行後,告知當事人在平臺上的言論屬於訴訟行爲延伸,需負法律責任;法官的發言限定爲徵詢式、建議式等,避免引起爭議,而且要求法官不得與當事人單線聯繫,保證與雙方當事人等距溝通,維護該平臺的陽光透明。
在微信調解平臺試運行階段,已助力解決二十餘起勞動爭議案件達成調解並執行完畢,取得了採用該形式進行案件糾紛調解的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其中,既有進城務工的九零後農民工與高檔酒店因未籤勞動合同引發的羣體性爭議,也有小學教師與學校因離職違約金引發的爭議,還有瀕臨破產的公司與勞動者因解除勞動關係引發的爭議。(實習記者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