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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7月10日電(記者謝振華)一些黨員幹部“革命小酒天天醉”,結果“喝壞黨風喝壞胃”,羣衆和家屬意見一大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新近下發通知,明確“嚴禁在工作期間飲酒”“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酗酒”等“六個嚴禁”,堅決整治黨員幹部中的縱酒行爲。
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實施意見頒佈以來,廣西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強力整體推進,全區黨員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涉酒所引發的問題及負面影響比較突出,一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飲酒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酒後失德失態,有的酒後滋事鬧事,個別甚至酒後嚴重違法違紀,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羣衆對此反響強烈,社會影響極壞。
爲此,廣西部署開展整治黨員幹部中的縱酒行爲專項行動,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隊伍的教育、監督和管理,防止酒後失態失言失密失範,做到“六個嚴禁”:一是嚴禁在工作期間飲酒;二是嚴禁在公共場所猜拳行令、擲骰子或發紙牌等賭酒、強行勸酒和逼酒;三是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酗酒;四是嚴禁着工作標誌服在公共場所飲酒;五是嚴禁在攜帶密級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時飲酒;六是嚴禁飲酒後值班上崗、執行公務、駕駛車輛。
通知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貫徹落實,着力糾正和解決一些黨員幹部強行勸酒、斗酒、酗酒以及酒後滋事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等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革除飲酒中的陋習,帶頭培育積極健康的生活情趣,少端酒杯多辦實事、少說酒話多講實話、少沾酒氣多接地氣、少耍酒風多護黨風,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學習上來。要努力減少不必要的應酬和交往活動,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弘揚新風正氣,自覺樹立和維護黨員幹部的良好形象。
爲確保“禁酒令”落到實處,廣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將嚴格執紀監督,採取明察暗訪、受理舉報等方式,加大對違反“六個嚴禁”行爲的查處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頂風違紀的要嚴查快辦,及時點名通報曝光。
延伸報道
紀委負責人解釋“嚴禁在任何時間和場所酗酒”
“酗酒”的“度”如何把握
廣西開展整治黨員幹部縱酒行爲專項行動,要求黨員幹部在飲酒上做到“六個嚴禁”,對於第三個“嚴禁”——“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酗酒”,不少網友格外關注:這是不是意味着黨員幹部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都不能喝酒?“酗酒”的“度”,如何把握?
對此,自治區紀委副書記蔣克昌表示:黨員幹部在朋友聚會、家庭聚餐等私下場合,甚至一些公務活動,可以“健康、文明、適量”飲酒,但任何時間、任何場合決不能酗酒;至於“酗酒”的“度”,列出具體、量化的標準並不切合實際,一般可以通過酒後是否言行失範、失控,是否明顯“喝多”“喝高”,嚴重影響黨員幹部形象等要素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