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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就辦理居住證的申領條件相關政策等問題進行了詳解,居住證實施半年多以來受到市民關注,尤其是居住在天津達到半年的外地人,對申領程序以及積分標準等問題較爲關心,針對目前居住證業務諮詢的幾方面熱點,記者走訪公安機關有關人員,對問題進行了解答。
一、居住證辦理工作中哪些具體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
答:居住證辦理工作中,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受理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以及居住證的簽發、簽註、註銷和居住證持有人取得積分入戶資格後辦理落戶等相關工作。
二、流動人口如何申領居住證?
1.如何辦理居住證?
答:外省市來天津的人員準備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應當依照《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到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居住登記。
2.登記多久才能辦理居住證?
答:已在津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還要在天津繼續居住的外省市人員,可以申領居住證。
3.無居住信息的人是否能辦理居住證?
答:已在天津居住但未申報居住登記的外省市人員不可以辦理居住證。
三、辦理居住登記能否在津考駕照?
答:外省市來津人員在天津申報居住登記後憑居民身份證和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簽發的《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可以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
四、公安機關在居住證積分管理工作中具體負責哪些工作?
答:市公安局負責申請人年齡、落戶地區、有無行政拘留和有無犯罪獲刑記錄等情況的審覈、打分工作。
五、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人員到哪裏辦理落戶手續?
答:到各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六、在居住證辦理工作中,遇到什麼樣的問題可撥打市流動辦投訴電話(23943513)?
答:1.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工作人員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受理居住證相關業務工作;
2.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工作人員對羣衆態度不好,出現冷硬橫推問題;
3.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工作人員對羣衆提交的申領居住證材料不認真審查,不一次性告知的;
4.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工作人員在受理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工作中,弄虛作假、違規辦證、搭車收費的。
七、如何查詢居住證辦理進度?
答:1.可撥打現居住地區縣人口管理服務中心對外諮詢電話查詢;
2.可撥打製證中心居住證進度查詢專線(2434265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