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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大一博導被指誘姦女生》追蹤
7月10日,一篇稱廈大教師長期猥褻誘姦女學生的博文在網上瘋轉。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考古專業博導吳春明被指長期猥褻誘姦多名女學生,甚至有女學生因此割腕。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家洪道德表示,誘姦並不是一個法律用語,是一個民間用語。誘姦是指使用花言巧語誘騙女性與其發生性關係,並沒有違背女方的意願。如果被引誘的女方年滿14週歲且精神正常,發生性關係也沒有違背其意願,對於實施引誘的一方來說,並不構成犯罪。對於網友所說,有女生因被吳春明引誘從而割腕自殺的情況,洪道德表示,因爲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對方想不開實施自殺行爲,實施了不道德行爲的人並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