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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教委昨天下發《關於做好天津市2014至2015學年度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2014至2015學年度本市校方責任險繼續實行全市統一投保。投保範圍爲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院校、普通高等院校。
據悉,校方責任保險的基本範圍爲因學校責任導致學生人身傷害,依法應當由校方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市教委要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好所轄幼兒園、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的投保工作,實現應保盡保。區縣教育局所屬幼兒園、中小學、職業學校投保,由經紀公司協助辦理,並於10月底前完成。各普通高等學校、市教委直屬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其他職業院校的投保,由承保保險公司指導和協助各校於11月中旬完成。市教委所屬預算單位,投保校方責任保險保費的50%由市教委擔負(高校每生4元/年,中小學每生3元/年),其餘50%由學校從公用經費中列支。區縣所屬幼兒園、中小學及職業學校投保校方責任保險主險及附加險(校方無過失責任保險)的保費,由區縣教育局統一支付。各級各類學校投保校方責任保險所需費用,不得另行向學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