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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交學者》雜誌網站7月12日文章,原題:北京的司法改革藍圖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本週公佈最新司法改革計劃。新華社評論稱,這一舉措將帶來更成熟的社會主義司法體系。這一改革也是習近平讓基層司法更獨立、更廉潔設想的一部分。
此次司法改革最重要的一環便是增強審判獨立性。改革將努力減少地方政府幹預,改變法官的提名任命方式和法院經費來源。根據新規劃,將在省一級設立法官遴選委員會,地方政府將不再有權提拔支持自身利益的法官。地方法院的經費也將由省裏統一管理,降低地方政府將罰款作爲收入來源的可能性。
改革還試圖讓法官直接簽發判決書。目前在中國,是由審判委員會簽發判決書,而非主審法官。中國正逐步改變這一做法,不過,法官並不完全獨立。在某些案件中,法官仍然需要審判委員會的指導。此次改革應該被視爲最終由法官獨立判案的漸進舉措之一。
隨着賦予法官更多權力,中國政府將打造更專業的司法制度,目標是改變法官作爲幹部的模式。改革將逐漸剝離司法實踐中的行政和管理職能,建立獨立績效評估和晉升體系。
此外,改革還提議爲知識產權案件和環境案件設立專門法庭,因爲這種案件需要特殊的專業技能。
在司法改革規劃中強調環境保護表明,中國在不同領域的改革都相互聯繫。保護環境要讓司法體系免受地方政府和企業干預。建立這樣的司法體系需要減少地方政府權力,加強省級和中央政府的權威。這對重塑經濟結構也至關重要。 (作者香農·蒂耶茲,伊文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