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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4日電(熊旭實習生楊燕紅)今日,教育部制定發佈了《中小學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活動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強調境外研學旅行一般應以小學四年級以上年級的學生爲主體,旅行前舉辦者須與家長依法簽訂協議,併爲學生購買醫療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境外研學旅行教育教學內容不少於全程1/2
據瞭解,《指南》對舉辦者安排活動的教學主題、內容安排、合作機構選擇、合同訂立、行程安排、行前培訓、安全保障等內容提出指導意見。特別在操作性方面,規範了帶隊教師人數、教學內容佔比、協議規定事項、行前培訓等具體內容。具體試行指南爲20條。
《指南》規定,境外研學旅行的教育教學內容和學習時長所佔比例一般不少於在境外全部行程計劃的1/2。境外研學旅行要注重活動特色,豐富教育內容,可以選擇或者包含環保、科技、人文、自然、歷史、文學、藝術、體育等主題活動。
境外研學旅行小學生不宜超3周不超2個國家
《指南》規定,境外研學旅行一般應以小學四年級以上年級的學生爲主體,組織三年級以下完全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學生參加活動的,舉辦者應當依法特別明確相應的權利義務及責任。境外研學旅行的活動時間和地點應事先進行合理規劃,充分考慮中小學學生的身心特點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學生不宜超過3周,中學生不宜超過6周。每次活動安排不宜超過2個國家,每個國家的參訪城市不宜超過4個。除非特別需要,不宜組織跨國多地的境外研學旅行活動。
境外研學旅行舉辦者須與家長依法簽訂協議
《指南》要求,境外研學旅行的舉辦者事先要以書面形式將活動內容、境外食宿安排、所需費用(含保險費用)、文明安全等事項告知學生和家長。學生家長要審慎選擇境外研學旅行活動,並向舉辦者提供書面的署名同意書和學生健康證明。境外研學旅行活動的舉辦者要與學生家長就監護權委託等事宜依法簽訂協議,並可就學生違反團隊規則或者因離團發生意外的責任歸屬和處置辦法等依法做出書面約定。舉辦者要爲學生全員和帶隊教師購買涵蓋活動全程的醫療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此外,舉辦者要做好學生、家長的行前培訓和說明工作。舉辦者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舉辦者要加強學生的文明出遊教育。舉辦者要在行前向家長介紹活動行程和注意事項,提醒家長保持活動期間聯絡方式暢通,做好學生行前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