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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紀委對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東陽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相關規定,日前,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決定並報遼寧省委批准,給予張東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張東陽簡歷
張東陽,生於1964年8月,遼寧沈陽人,1983年從沈陽市警察學校刑偵專業畢業後,即開始了其長達18年的警界生涯。
2001年,張東陽離開警界,擢昇為中共沈陽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2004年,調任沈陽市遼中縣,任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同年昇任遼中縣委書記,直至2013年。在任職遼中縣委書記期間,張東陽還兼任沈陽保稅物流園區管委會主任、黨組書記等職。
2013年1月,在沈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張東陽當選為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4年4月辭去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