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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教委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嚴肅高中招生工作紀律強化高中招生及收費行為監管的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局和市教委各直屬學校等嚴格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政策,嚴禁采取不正當手段搶奪生源。
《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屬學校等要按照《市教委關於2014年天津市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實施方案的通知》相關要求,落實分配比例、推薦條件等政策,做到公平公正,程序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把2014年高中擇校生控制在10%以內,招生名額由市教委正式下達,嚴禁擅自擴大擇校生比例。此外,市教委要求各普通高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招收高中學生,嚴禁不符合政策、不負責任的個人承諾,嚴禁與學生或家長簽預錄協議,嚴禁擅自提前、推遲學生入學報名時間或不按時為學生辦理入學手續,嚴禁違規發放與招生相關的獎金等費用或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