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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女,46歲,無業。2014年4月的一天凌晨,張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行至本市河東區某建築工地圍牆外,以手擰拆鐵絲、撬扒圍牆鋼板爲手段進入工地,夥同一男子盜竊天津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存放在工地內的槽鋼、螺栓、橫杆、十字扣件、鋼筋、鋼管、鋼釦架、頂絲等鋼材。得手後,二人駕駛三輪車上路,因形跡可疑,被巡邏民警盤查,遂發現張某的盜竊事實,將其抓獲歸案,另一男子逃走。經鑑定,被盜鋼材鑑定價格爲人民幣3002元。被盜贓物已被公安機關收繳併發還失主。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依靠盜竊手段獲取財物的行爲一定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我們要在觀念上樹立抵制犯罪的意識,以辛勤的勞動爲自己謀得生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