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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所謂“剛性兌付”,是指理財產品到期後,無論投資標的發生什麼風險,發行機構都必須償還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
剛性兌付造成理財產品跟存款實際上沒區別,這樣的“幻覺”讓投資者忽視了風險。打破剛性兌付並不意味着銀行不用對投資者負責,而是要求銀行更加重視風險,也讓投資者樹立風險自負的觀念,畢竟“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是市場的永恆定律。
天津北方網訊:銀行理財在歷經10年的“突飛猛進”之後,再次迎來了明確的監管政策。近日,銀監會發布《通知》要求:“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不得提供含有剛性兌付內容的理財產品介紹。”這也被市場解讀爲剛性兌付的終結。
所謂“剛性兌付”,是指理財產品到期後,無論投資標的發生什麼風險,發行機構都必須償還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換言之,在剛性兌付情況下,銀行理財產品就是“高收益、零風險”。對此,投資者不禁發出疑問,打破剛性兌付,這是讓銀行“不用負責”的節奏嗎?
保本保息“寵壞”投資者?
記者走訪多家銀行網點發現,銀行不再推保本保息的理財產品,最多也就是保本型理財產品。當被記者告知銀行無需再保證剛性兌付後,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就謹慎起來,王女士就表示,這種變化會對自己有影響,以後在選擇理財產品的時候,可能就會更謹慎,不像原來有承諾的時候那麼放心了;還是保本的要安全一些,以後會關注一些保本的理財產品,對於不保本不保息的理財,自己是不會買的。
在某股份制銀行網點,“往期同類產品全部100%兌付”的廣告,在LED屏上滾動播放,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現在不能承諾“保本保息”,但是以往都是100%兌付,可以放心地買。
其實,銀行也是將“剛性兌付”換個說法而已,但這樣的承諾並未寫入合同。在某城商行,門口某款理財產品的宣傳板上寫着“百分之百兌付”,記者領取了產品的宣傳單,上面寫明“均屬我行自身穩健型產品,且歷史產品均百分之百兌付本金及利息”。銷售人員表示現在不會說“保本保息”,但歷史上該產品都能兌付。
“剛性兌付”是好是壞?
數據顯示,去年理財產品實際收益率小於預期收益率的僅有19款,佔比0.04%,“剛性兌付”爲理財投資者鼓足底氣。央行對此指出,剛性兌付導致理財產品的風險和收益不匹配,誘發投資者資產配置不合理調整,擡高了市場無風險資金定價,應當有序打破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某股份制銀行大客戶經理於先生表示,剛性兌付是理財行業的潛規則,但在與客戶簽訂的合同文件中並不會寫明;不管產品運作情況如何,在到期不能兌付的情況下,發行機構也會採取其他措施,來保證本金和利息的兌付。
那麼,這樣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好事”,監管機構爲什麼不認可呢?對此,專家郭田勇指出,正是剛性兌付的存在,使得無風險利率水平從3%左右被大幅擡升至6%甚至8%,導致推高企業的融資成本,最終“埋單”的還是企業,所以打破剛性兌付非常重要。我國銀行理財產品普遍屬於低風險投資品種。“高收益伴隨高風險”是資本市場最尋常的規律,因此業內人士認爲,投資者已經被銀行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寵壞”。
投資者如何理性應對?
專家郭田勇的解釋也給投資者吃了“定心丸”,打破剛性兌付並不意味着銀行不用對投資者負責,銀行反而會更加重視風險,這樣才能以更好的口碑贏得投資者信任;銀行的理財產品理所應當爲客戶提供最大收益,這也有利於銀行間的市場化競爭;如果“打碎牙往肚子裏咽”,會在銀行內部造成風險積累,看似投資項目失敗由銀行“兜底”,但最終受損的還是廣大百姓的利益。
此外,《通知》還要求,銀行應在銷售文件的醒目位置提示客戶“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對此,分析人士認爲,這也是在要求銀行向投資者充分告知風險,而隨着利率市場化的漸行漸近,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也將漸行漸遠;投資者應逐漸適應“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市場生態;銀行也應該通過規範管理,控制好風險,實現高效的財富管理。
專家認爲,銀行爲了維護自身信譽,必須剛性兌付,否則聲譽受損,競爭力也會下降;銀行理財規模突破13萬億元,剛性兌付的號召力“功不可沒”;剛性兌付也造成理財產品跟存款實際上沒區別,這樣的“幻覺”讓投資者忽視了風險。
理財師李冬梅進一步提醒,銀行發行淨值型理財產品,類似於開放式公募基金,沒有預期收益率,只公佈單位淨值,這種做法符合監管方向,可以加速銀行理財剛性兌付的打破速度;與此同時,投資者一定要樹立風險自負的觀念,畢竟“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是市場的永恆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