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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出租車電召服務將實現統一接入管理。昨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印發《關於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其中提出了多項指導性意見。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此舉確立了打車軟件的合法地位,肯定了移動互聯網在交通行業應用中的市場創新價值,但由於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進度不一,《通知》對統一接入的時間並無要求。
新規 電召方式將接入統一平臺
此前曾面向社會公衆徵集意見的《關於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昨日正式公佈,《通知》要求,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服從調度指揮,按順序排隊候客,不得通過手機召車軟件等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值得關注的是,《通知》要求將手機打車軟件、電話叫車等多種電召方式接入統一平臺,平臺運轉不得影響手機召車軟件的正當功能及良性競爭。“接入統一平臺,不會影響軟件服務商的自主服務,也不會影響打車軟件之間的良性競爭。統一平臺也不會向接入的任何手機軟件服務商收取任何費用。建立統一平臺,是爲了實現服務信息可追溯可監管,有效保障乘客權益。”交通運輸部運輸司副司長李志強表示。
爲了保證乘客的安全,《通知》要求出租汽車公司規範安裝出租汽車專用車載設施設備,不得違規在車內懸掛或者放置影響行車安全的設施設備。“出租汽車駕駛員行車過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機。使用手機查詢或者應答召車業務的,應當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狀態下進行。召車信息今後只能向空車推送,不能影響到正常營運中的車輛。”《通知》規定。此外,《通知》要求嚴格駕駛員終端軟件的發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社會車輛利用手機打車軟件從事非法運營。打車軟件的服務收費,應符合當地出租汽車運價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違規加價議價。
觀點 新規落實仍需要時間考驗
移動互聯網正在顛覆和重塑傳統行業,打車應用在連接人與服務上,扮演的移動中樞和介質價值正在被全社會關注。相關行業專家指出,此次交通運輸部頒佈的《通知》在肯定打車軟件市場地位的同時,也在監管問題上給混亂的地方政府監管政策指明瞭方向,文件明確允許“手機對手機”移動互聯網創新模式在出行領域的大範圍應用,並尊重企業以“大數據精準推算,手機對手機”爲核心的技術創新,充分保留了企業的自主調度權。同時,爲移動互聯網與交通行業的融合、促進交通行業的信息化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是政府執政水平的一次大的進步。在滴滴打車CEO程維看來,移動打車應用正在改變人們的出行方式,人們每天打車已經有30%-50%是通過打車軟件來實現了。而且,滴滴打車的用戶中有60%是在Wi-Fi環境下叫車,這也意味着有相當一部分用戶已經放棄了路邊招手打車的老習慣,而是在室內等待出租車的到來。
儘管新規的出臺,有利於規範打車軟件市場,並對司機拒載等形成較好的約束,但業內人士同時指出,“新規的真正落實還需要較長時間的過渡,畢竟實現統一接入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與此同時,新規在各地的執行過程中,也同樣受到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約束,最終真正實現一種統一的管理還需要經歷多重考驗。
用戶 補貼力度仍是主要吸引力
“打車軟件總有補貼活動推出,所以覺得用起來方便還能享受優惠,如果沒有優惠活動了,可能就不會用得那麼頻繁了。”一位經常使用打車軟件的市民表示。對於新規的出臺,該市民表示,有了政策的監管,整個軟件叫車服務將更加規範,乘客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好的保障,肯定是個利好,“就是希望政策可以儘快落實。”
據相關行業機構監測數據顯示,2014年5月打車軟件市場呈現兩極分化格局,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佔總體累計用戶市場份額98%以上。滴滴打車以68.1%的比例位列第一,相較於第一季度的60.2%上升7.9%,快的打車佔30.2%排第二。兩大打車軟件的日使用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面對補貼能夠大力度吸引用戶這一現狀,滴滴打車已經啓動新一輪的推廣方案,聚焦三、四線城市用戶,繼續跑馬圈地。據瞭解,滴滴打車第三季活動的紅包領取時間爲7月16日至31日,紅包使用有效期至8月5日。中研普華分析師指出,“在爲用戶提供打車便利體驗的同時也降低了用戶的打車成本,通過營銷微創新刺激用戶打車行爲,從而培養用戶移動打車、智能交通出行的新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