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場運作登場
20世紀80年代末,聯邦政府決定不再代表地方政府進行融資,各州政府以自身名義對外借款融資和管理債務,由金融資本市場對地方政府借款及其使用情況實施監督。1992年,借款委員會承認借款總量控制的方法失效。此後,市場運作正式取代了政府代管的做法。
20世紀80年代初,即聯邦政府管制放鬆階段的末期,各州開始制訂各自的借款法案,統一州內的政府借款行爲,並陸續成立依託於州國庫部的企業,作爲州政府的核心融資平臺。1981年西澳大利亞州率先出臺借款法案,1982年南澳大利亞州成立首個州政府融資機構,1983年新南威爾士州成立國庫公司,此後其他州紛紛效仿。
目前澳大利亞共有7家州/領地國庫公司,全國8個大型行政區劃中,除首都領地之外都有自己的國庫公司(具體名稱並不統一,例如南澳州仍將其融資平臺稱爲“南澳大利亞政府融資機構”,但運營模式與其他國庫公司類似)。地方政府債務融資理論上是國庫公司和州政府兩個渠道並行,但國庫公司模式更爲有效,因而承擔了絕大部分的地方債務融資任務。據估算,到2012/13財政年度末期,7家國庫公司在市場上的借款總額約爲2500億澳元,其中規模最大的是昆士蘭州國庫公司,借款總額約797億澳元,該年度融資額約179億澳元;其次是新南威爾士州國庫公司,借款總額約674億澳元,該年度融資額超過90億澳元。
國庫公司以市場化方式運營,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的方式從資本市場上融資,向州內政府機構和公共服務機構提供貸款。在國庫公司的獨立性方面,各州情況不盡相同,但所有國庫公司均由該州國庫部控股。董事會成員來自政府機構或私營部門,但必須經過州國庫部長的批准才能任職。國庫公司發行的債券由州政府提供擔保,同時由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如穆迪和標準普爾進行評級。在金融市場上,國庫公司發行的債券以公司債券的形式進行交易,但由於有州政府擔保,它實質上是一種準政府債券。
國庫公司成立的初衷是爲政府機構籌集資金,具體而言,其客戶包括州政府(主要是預算部門和財政部門)、市政公司、州所屬國有企業、地方政府、其他法定公共機構、各類委員會和理事會等。客戶範圍由各州的相關法律規定,國庫公司不能爲追求盈利而擅自擴大客戶範圍。
國庫公司模式是澳大利亞州政府規避法律管理的一種制度創新,解決了中央政府代發地方債券帶來的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問題,並通過資本市場和國庫公司的雙重限制避免了州政府自主發債模式容易產生的過度發債現象。對州政府來說,國庫公司的市場化運作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多樣化的融資需求,並省去政府自主發債的成本。國庫公司作爲法人實體職責明確、運作專業、渠道暢通、適應金融市場環境,較好地解決了政府的市場化融資問題,也豐富了市場上的產品種類。
以澳大利亞經濟大州新南威爾士州爲例(它也是債務水平相對較高的一個州),2012/13財政年度,新南威爾士國庫公司實現稅前利潤1.27億澳元,年度末的資產負債表總額超過720億澳元。該年度在國內和國際市場新產生的融資額超過90億澳元,發行了3種基準債券,分別於2014、2019和2023年到期,總額超過60億澳元;還發行了25億澳元的3年期浮動利率票據。該公司還爲客戶管理着超過450億澳元的債務組合,以及約170億澳元的投資管理產品資金。
到2012/13年度末,新南威爾士國庫公司通過國內債券實現的總借款額爲536億澳元,佔總額的79.5%;資本指數債券69億澳元,佔10.2%;海外市場借款35億澳元,佔5.3%;浮動利率票據31億澳元,佔4.6%;其他債券和借款0.3億澳元。基準債券票息從2.75%到6%不等,額度最大的幾種基準債券中,票息大部分爲5.5%或6%。全球可轉換債券的票息爲5.5%或6%,資本指數債券的票息在2.5%至3.75%之間。澳大利亞國內銀行是該公司債券的最大買家,佔到39%;其次爲各國央行,佔18%;澳大利亞國內投資管理人佔17%,不包括日本在內的海外投資管理人佔15%,日本投資管理人佔11%。
新南威爾士國庫公司最大的貸款客戶是新南威爾士州的皇冠金融實體(Crown Finance Entity),該機構管理政府控股的一些特殊公共資產,2012/13年度末總貸款額達257億澳元;其次爲發電和電力輸送領域的客戶,貸款額219億澳元;水務領域貸款額81億澳元;交通領域貸款額18億澳元。2013/14年度,該公司融資需求爲42億澳元,實際融資額67億澳元;預計2014/15年度的融資需求爲63億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