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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芝加哥與我一道旅遊歸來的表弟,感觸頗多。他最感興趣的就是芝加哥的中國小食品好賣。於是心血來潮,不顧親友勸阻,執意去芝加哥做以賣中國小食品爲主的小生意。語言不通的表弟,也沒多方打聽,到芝加哥沒幾天就租了一輛餐車,在大街上流動賣起中國的特色食品:肉夾饃、煎餃、茶葉蛋,同時還賣點熱狗、麪包等食品。
開始兩天生意紅火,眼瞅着綠票子好賺,表弟樂得合不攏嘴,覺得路子沒錯。照這樣下去,要不了幾年,就能揣一大筆美金回國了。可到了第三天,麻煩來了。兩個人高馬大的芝加哥警察向他走來,嘰裏咕嚕着伸手向他要這證件、那證件。可他什麼證件也拿不出來。缺乏必要證件,警察就撕罰單給他。表弟一看,300美元,天哪!情急之下,表弟又是比劃,又是拼命地蹦出幾個英語單詞,想辦法解釋,但就是不成。幸好結識了一位特別愛吃肉夾饃和煎餃的中國留學生,幫表弟當翻譯、作解釋。然而,300美元罰款是必須交的,一個子兒也不能少。
美國從事經營的有關規定嚴,執行起來更嚴,沒有任何商量餘地。300美元罰款如數交了,還必須按有關規定,辦齊經營食品的全部手續。在中國留學生幫助下,表弟按警察的要求和指點,到衛生部門辦理了食品出售許可證,還經過了對食品處理程序的層層考試。一切都辦妥了,只需拿最後的營業執照就可重新開業了,卻又遇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序問題。
那天,表弟辦完有關手續找警察拿營業執照,警察突然問表弟結婚沒有?如果結了,請出示結婚證明和子女撫養的有關證明?怪了,結不結婚、有沒有子女與辦營業執照何干?
一頭霧水的表弟,經詢問才知,原來,美國有明文規定,如果已婚又離婚,並承擔子女撫養費,而又不按時支付,或根本就沒支付的,說明不講誠信,不能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而表弟已婚,家有妻兒,就還得出示結婚證明和子女撫養的有關證明材料,且口頭說明情況都不行,必須有加蓋公章的書面材料。無奈,表弟只得把結婚證複印件和撫養孩子的有關證明材料,由妻子從國內辦好郵寄到芝加哥,折騰了半個多月,這些證明材料纔到達表弟手裏。警察看了這些證件和材料後愉快地笑了笑,說了一聲“妥了”,把營業執照畢恭畢敬地捧給表弟。
如此一番折騰,表弟大受歷練。在電話裏和我聊起來,雖說也有點抱怨,但還是承認:美國警察做得對,嚴格執法,保障社會,保障消費者,實際上也保障了做小買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