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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中央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大幕正式拉開。對於一系列新舉措,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部教授竹立家算了一筆賬:“保守估計,可節約30%財政資金,樂觀估計可節約50%財政資金”、“全國一年減少支出1500億。”車改的積極意義顯而易見,但在筆者看來,相關經濟賬的算法值得商榷。
這個賬其實很簡單,由原來養幾輛公車改爲所有公務人員發補貼,大家不妨看看身邊的單位部門。以一個200人左右的處級事業單位爲例,現有10輛公車(不算少,一般達不到),每輛車年費用8萬元左右,包括折舊(含更新車輛的費用)和司機費用(目前多數單位使用聘用制司機),共計80萬元,往多裏算100萬元。車改之後,每人每月平均發放補貼700元,每人每年至少8000元,共需要160萬元。假如保留兩輛必要公車,費用16萬元。原由公車承擔的很多任務改爲租車或打的,一年費用至少20萬元。算下來190萬至200萬元。按照這種算法,如何能節約費用?當然,省級以上國家機關領導幹部多,公車可能多一些,但車改後也不至於大幅降低費用。要把事業單位都算上,平均下來,恐怕也沒法省一半的錢。
在經濟賬之外,還有一個方面的問題值得考量:是不是改了之後就可以建立新的科學合理的機制,如果能夠達到這一目標,多花點錢也值得。但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完全取消公車,一定級別仍然可享用。這還可能帶來很多複雜的管理問題。現在就有人提意見稱,職位越低的外出公務越多,補貼卻越少,補貼標準不合理,車改後誰也不願外出辦公務。還有,公務人員發車補了,專業技術人員發不發,按什麼發?所以,事關公車改革,絕不是一“補”治百病。
事實上,八項規定頒佈之後,公車管得已經很嚴格,老百姓有目共睹。其實在原有辦法上,加以規範形成制度即可。比如,統一號牌顏色編號,明確單位標誌,全民監督;比如,進一步明確使用辦法和管理制度,交通便利的外出活動不得用公車;比如,進一步嚴格車輛更換程序,25萬公里以下不準換車。也可參照有些國家的辦法,撤銷領導專車,不許上下班接送,基本不配司機,公務車辦公務時由公務人員自駕出行。
歸根結底,公車改革的重要目標是反浪費、節約財政資金,對於車改的經濟賬可得算仔細。有了精確的資金考量,才能爲具體措施的出臺奠定良好的基礎。這也符合羣衆的期待。(崔秋立)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