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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今年以來本市加大了直管公房出售工作力度,截至目前累計出售2.5萬戶,建築面積135萬平方米。尤其是7月1日出臺推動直管公房出售組合政策後,羣衆購房積極性不斷提升,出現了售房高峯。爲平穩推動公房出售,日前市國土房管局採取多項服務措施,方便廣大羣衆辦理購房手續。
根據購房羣衆合理需求,市國土房管局有針對性地提供售前維修服務,讓購房羣衆放心、舒心。據悉,各區房管局對可售房屋進行全面檢查,制定了年內完成230萬平方米可售房屋售前維修計劃。同時,進一步優化直管公房出售程序。設立綠色受理通道,房管站代理羣衆申請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將購房和辦理產權證的時限從60天縮短至15個工作日,最大限度提高直管公房出售效率。
爲保障羣衆利益、確保用房安全,市國土房管局還統一了房屋拆改查驗程序,限定最高鑑定收費標準。對危害房屋安全的拆改行爲堅決予以糾正,並視情節進行相應處罰。同時,對屬於市場議價行爲的房屋拆改鑑定收費進行了統一,每戶最高不得超過1500元。並且,進一步公開辦事指南,要求各房管站對公房出售政策、辦事流程、辦結時限及辦事要件等內容進行公示,做到諮詢事項、辦事程序、申請要件、收費項目和標準一次性告知。此外,增加了接待人員和銀行交款網點。各區房管站在現有售房員的基礎上,增加7至10名房管員受理售房業務,有效緩解羣衆集中排隊的現象。結合目前羣衆直管公房出售集中的情況,協調天津銀行增加購房款交款網點。
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區房管局將定期對售房接待、諮詢、維修服務等情況進行檢查;成立聯合檢查組,定期對各房管站、辦件大廳進行明察暗訪,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對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及當事人,將嚴肅處理。
市區兩級監督電話
市房產總公司23022835、23137778
和平區房產公司23391278、23312487、23127778
河北區房產公司26363096、26293626、26287778
河東區房產公司84122029、84122030、84122053
河西區房產公司28362160、28362995
南開區房產公司27438725、27438730、27497778
紅橋區房產總公司26033895、26033907、26033915
天津銀行公有住房業務各區縣代辦行網點
區縣 代辦網點 網點地址
和平區 第一中心支行和平區西康路12號康寧大廈A座
河西區 圍堤道支行河西區圍堤道55號房地產大廈左側
南開區 第三中心支行南開區南門外大街盛馨園A2
金山支行南開區南馬路1289號102-103
河東區 河東支行河東區十四經路與八緯路交口
東鑫支行河東區春華里1—3號
河北區 中北支行河北區中山路108號
八達支行河北區民族路23號
紅橋區 紅橋支行河北大街分理處紅橋區河北大街與新三條石大街交口1樓TD—2
湘潭道支行紅橋區湘潭道11號
紅鑫支行紅橋區西青道84號
東麗區 東麗支行東麗區津塘公路215號
西青區 西青支行西青區楊柳青光明路與新華路交口
津南區 津南支行津沽路景明花園2號樓底商1號
北辰區 北辰支行北辰區京津公路與龍洲道交口長贏商業廣場1—3號樓
武清區 武清支行武清區楊村鎮新華北路
塘沽 海濱支行塘沽上海道2048號美晨公寓
塘沽支行新港分理處塘沽新港二路1764號
漢沽 漢沽支行漢沽新開中路118號
大港 大港支行大港迎賓街75號
直管公房出售政策問答
今年以來,本市加大了直管公房出售力度,得到了廣大購房羣衆的普遍關注。日前,本報就有關熱點問題採訪了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同志。
問:羣衆提出購房申請後,房管站具體查驗工作程序是什麼?
答:直管公房承租人辦理購買產權和房屋置換手續時,房管站應當對其承租房屋的結構及附屬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查驗。具體工作程序是:
(一)入戶查驗
房管站負責入戶現場查驗,發現承租人有拆改房屋結構行爲的,查驗人員應當做好覈查記錄、照相,並存檔備查。經覈對後,以書面形式通知承租人進行房屋拆改鑑定。
(二)拆改鑑定
承租人應當委託房屋所在區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或者一級鑑定機構進行拆改鑑定。鑑定機構在入戶查勘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鑑定報告,並及時通知承租人領取鑑定報告。
(三)分類處理
1.拆改房屋承重結構
經鑑定確認承租人拆改房屋承重結構的,承租人須填寫《拆改房屋承重結構恢復保證書》,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承租人限期對拆改部位恢復原狀後,房管站予以辦理房屋購買產權或者房屋置換手續。
承租人自願委託房管站代爲恢復的,房管站按照房屋修繕定額計算房屋拆改恢復費用,雙方須簽訂房屋拆改恢復協議書,並出具正式發票。房管站代爲恢復原狀後,予以辦理房屋購買產權或者房屋置換手續。
承租人拒不恢復原狀的,房管站不予辦理房屋購買產權及房屋置換手續,由區房管局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2.拆改房屋非承重結構
經鑑定承租人拆改房屋非承重結構的,承租人須填寫《拆改房屋非承重結構確認書》,連同鑑定報告一份交房管站存檔,同時辦理購買產權或者房屋置換手續。
問:什麼情況屬於房屋拆改承重結構,如何進行處罰?
答:《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禁止下列使用房屋的行爲:(一)在樓板、陽臺、露臺、屋頂超荷載鋪設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牆體;(二)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三)將住宅樓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爲生產、餐飲、娛樂、洗浴等經營性用房;(四)拆改住宅樓房或者與其結構垂直連體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礎、牆體、樑、柱、樓板等承重結構;(五)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爲。
根據第三十條規定,違反以上禁止行爲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並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違反第(一)項規定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二)項規定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三)項規定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四)項規定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