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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河西區檢察院對一起數人結伙持棒球棍搶劫的案件提起公訴。主犯張某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人民幣2萬元。
張某初中畢業後一直無業。2013年8月,張某召集李某、王某、周某、孫某(均另案處理),駕駛一輛租賃的轎車行至本市河西區衛津南路一酒樓附近,伺機作案。凌晨時分發現兩名女性路過此處,張某等人下車持棒球棍對二人進行威脅,實施搶劫,搶得苹果手機一部、挎包一個(內有現金4000餘元及銀行卡等物)、三星手機一部。此後,張某等五人又接連作案,半個月內作案6起,共搶走現金、手機、銀行卡等共計價值2萬餘元。作案時間均為凌晨左右,且受害人多為女性。後張某等人被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