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讀者項先生向本報反映本市一些道路的路邊停放一些破舊汽車用作『廣告』宣傳或放置雜物,不僅影響市容環境整潔,還存在一定火災安全隱患。記者將此問題反映至交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將聯合相關執法部門前往現場調查清理。
記者在王串場一號路附近看到一輛白色小客車停放在路邊人行道上,車身、車窗均用紅色字體噴涂著附近一家餐館的廣告宣傳信息,附近居民稱這輛汽車常年停放在此處用於廣告宣傳,未見有人駕駛離開過。隨後,記者在津濱大道秋麗家園附近看到一輛白色金杯汽車停在小區門外,車前部寫著『汽車救援』,左側車窗則張貼著『驗本驗車保險』等信息。昨日中午,讀者郝女士向本報反映萬新村環秀西裡小區內有兩輛廢舊汽車用於放置雜物,不僅佔用道路、影響環境整潔,還存在火災安全隱患。據小區居民介紹,這兩輛汽車常年停放在此,不知車主是何人,也未見有人移開。記者將上述問題反映至交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將對這些汽車進行前期排查,確認是廢舊無主機動車後,通過郵寄掛號信的方式提示車主盡快自行移走車輛,對因車輛所有人登記地址不符未送達或送達後逾期未移走的車輛將集中進行清拖,並登報公告。交管部門提示,在公告後法律規定期限內車主仍不到交管部門進行處理的,交管部門將按法律程序對車輛進行處置。同時,車輛達到報廢年限或行駛裡程,車主應該及時對車輛進行報廢。如果車輛達到報廢標准逾期未處理的,交管部門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中相關規定,對車輛進行強制注銷。一旦車輛被強制注銷,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將不產生更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