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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湖北省江陵縣人民政府網消息,26日,江陵一交通事故肇事犯罪嫌疑人齊寶華被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於江陵看守所。齊寶華爲江陵三湖人,男,現年54歲,事發時系江陵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該交通事故發生於25日20時許。當時,齊寶華駕駛牌號爲鄂DA155警車回家途中,由東向西行至荊監一級公路江陵縣欣蒙食品有限公司門前路段時,撞上3名行人,造成行人鄒某、田某當場死亡,行人陳某受傷。陳某後經江陵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於26日2時35分死亡。
三名死者都爲欣蒙食品有限公司女工。其中,鄒某43歲,原系白馬寺鎮青港村人;田某40歲,原系石首市橫溝市鎮羊子廟村人;陳某52歲,原系白馬寺鎮青港村人。
事故發生後,江陵縣委、縣政府在第一時間召開緊急會議,組織專班開展搶救、善後事宜調處和事故原因調查。
據初步調查,齊寶華私自駕駛警車屬公車私用行爲。齊寶華於25日20時10分報警自首,稱其駕駛警車發生交通事故,要求處理。事發後,民警在受害人家屬的見證下對齊寶華進行過吹氣酒精初測和測試紙測試尿液,顯示其酒精含量在5%以下,尿檢結果呈陰性。
目前,縣人民法院院長已經向縣人大常委會提請免除齊寶華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職務。縣紀委已對齊寶華進行立案調查,並將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