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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67歲的陳青走出駐馬店市正陽縣拘留所,拽著手中的《解除拘留證明書》,卻想不明白:市公安局對全市市民開放的信訪接待日上,我在接待大廳喊了三聲『想見局長』就被拘留了?
2014年7月8日至16日,陳青因『擾亂單位秩序』,被駐馬店市公安局東高分局決定拘留8天。19年前,陳青18歲的兒子高連軍被兩名巡邏民警當做在逃嫌疑犯射殺,陳青自此走上申訴之路。對於此次拘留,駐馬店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前日表示:同情其遭遇,當時拘留老太太的行為,考慮不夠周全,其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身權益。
回放
30萬『封口』協議撤銷無果
1995年5月23日下午,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劉閣鄉門莊村高莊,18歲的高連軍被兩名巡邏民警當做在逃嫌疑犯射殺。痛失愛子的陳青、高國玉夫婦從此走上申訴之路。
2009年3月4日,兒子高連軍被警察射殺14年後,陳青夫婦被警察帶到河南省駐馬店市天中公證處,與駐馬店市公安局驛城分局的委托代理人、時任該局副局長的吳書文簽訂了一份協議。
根據協議書顯示,『本著照顧困難,穩定社會和諧處理的態度,驛城公安分局和陳青在充分理解完全自願的原則下』,為使案件得到『終結性解決』,驛城公安分局籌資30萬元人民幣,作為對陳青夫婦的『一次性終結性補償』。
此外,這份協議還要求陳青夫婦『放棄對民警王春章、李新勝二人及其所屬單位的一切法律追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部門提出任何請求。』
上述公證處,還對這份協議進行了公證。2013年11月,陳青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天中公證處,提交復查申請,要求撤銷這份公證。時至2014年7月,陳青未收到該公證處任何回復。
7月24日上午,當媒體到該公證處詢問結果時,該公證處主任高琪玉表示,公證內容涉及民事賠償協議,無撤銷公證的理由,因此至今未予撤銷。
現場
喊『想見局長』被架出大廳
今年7月8日一早,陳青來到了駐馬店市公安局信訪接待大廳,這天是市公安局對全市市民開放的信訪接待日。因為這一天是該局的『局長接待日』,她希望將兒子高連軍被射殺一案,向當天接訪的市公安局局長楊局長匯報一下。
可是不久後,正在排隊的陳青發現,當時在大廳中接待受訪群眾的並非楊局長,而是駐馬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賀伯華。向接待大廳內的民警詢問後得知,當天她見到楊局長的可能性不大。
『局長接待日只在每周二有,而局長是「一把手」,機會太難得了,於是就想喊幾聲,希望能引起局長的關注。』陳青稱。她向記者回憶,在大廳內她一共喊了三句話——第一句是:『楊局長,我見見您中不?』第二句是:『楊局長,您來這些年,一回也沒接待過我。』隨後,陳青又喊出了第三句:『楊局長,您咋不見我,人家都喊您是「青天」,您不能是「陰天」?。』剛喊完第三句,數名東高派出所的民警就將她架出了大廳。
當天下午,駐馬店市公安局東高分局以陳青『擾亂單位秩序』為由,決定對其拘留8天。晚6點左右,陳青被送往駐馬店市拘留所。 7月9日,陳青被送往正陽縣拘留所繼續執行拘留,直至期滿釋放。
回應
拘留決定考慮不夠周全
對於陳青被拘留一事,7月24日下午,記者來到東高派出所治安大隊,向大隊長王劍詢問時,王劍只表示是依法拘留,隨即走入辦公樓,不再回答問題。
據了解,7月8日當天在派出所值班的有關負責人是該治安大隊中隊長尹建華。尹建華向記者強調,對陳青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拘留,因為其『擾亂了單位秩序』。對於陳青被拘留,是否是受市公安局領導指派一事,王劍和尹建華均不作回應。
據駐馬店市公安局控申科吳科長介紹,7月8日當天,該局楊局長在信訪接待大廳的會議室內接訪,政治部賀主任是在大廳內接訪。吳科長說,她是當天接訪活動結束後聽科裡同事匯報此事纔知道。『當天上午上訪群眾比較多,聽同事匯報是一個老太太在大廳內吵鬧,喊了幾聲後,就被東高派出所民警帶離了。』吳科長說。
7月28日下午,駐馬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賀伯華接受采訪時表示,當天他確實在接訪現場,陳青喊話的聲音很大,對接訪工作造成了一定影響。
當晚賀伯華又給媒體發來短信稱:『對陳青的遭遇表示同情,對陳青的拘留措施,我們考慮不夠周全。』賀伯華同時表示,如果陳青認為警方對她的處罰有錯誤,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