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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期,河西區檢察院受理了多起發生在公交車上的盜竊案件:2014年3月,孫某與張某乘坐869路公交車,張某進行掩護,孫某竊得乘客李某錢包一個,內有現金人民幣2500元、銀行卡等物,後孫某、張某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經審理,孫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孫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
在另一起發生在2014年4月的案件中,鄭某與徐某在857路公交車上伺機行竊,鄭某在徐某身體的掩護下用刀劃破乘客趙某上衣口袋,竊得錢包一個,內有現金2000元、超市卡兩張,後被民警抓獲。經審理,被告人鄭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徐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檢察官提醒市民:不法分子實施盜竊時,多爲二人合夥作案,其中一人打掩護,另外一人行竊。市民乘車時務必小心保管個人財物,注意人身及財產安全,將手機、錢包等財物置於視線可控制範圍內,提高警惕,不給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