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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長黃明今日在談及戶籍制度改革時指出,特大城市尤其是超過千萬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壓力太大。比如像北、上、廣,在過去的十年中,這些城市年均增長流動人口40-50萬。所以,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是根據我國的國情,根據特大城市的實際作出的政策安排。
國務院今日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新辦30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公安部副部長黃明等部委負責同志介紹《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黃明表示,國務院正式公佈的《意見》,對大中小城市、特大城市怎麼落戶的政策作了具體的解釋,明確了具體的政策。就是要兼顧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東中西部地區不同的實際,根據人口的規模和各地綜合承載能力的不同情況,實行差別化的落戶政策。總的要求是,能放開的放開,該控制的控制。
黃明進一步指出,對建制鎮和小城市是全面放開,就是說基本沒有門檻,只要有意願、想落戶,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戶。中等城市是基本放開,就是門檻比較低,只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的就業,按照先後順序排隊,有意願落戶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戶。對大城市能放開的也儘量放開,也降低了門檻。城區人口100萬至300萬的城市,只要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戶。城區人口300萬到500萬的城市,要適度控制落戶的規模和節奏,防止人口增長過快,這樣落戶的條件就要嚴格一些。對於500萬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這次《意見》是明確要嚴格控制人口規模,通過建立積分制度,建立公開透明的落戶通道。因爲特大城市尤其是超過千萬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壓力太大。比如像北、上、廣,在過去的十年中,這些城市年均增長流動人口40-50萬,壓力實在太大。所以,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是根據我國的國情,根據特大城市的實際作出的政策安排。
黃明稱,這次國務院《意見》明確提出,要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如何控制?首先,從戶籍管理上就要先嚴格戶口的遷移政策,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據每個城市的情況來決定。調整、改進現行的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按照總量控制、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合理解決落戶問題。與此同時,特大城市要科學定位、加快轉型升級、適當疏散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導人口有出有進,努力使人口結構更加合理。大家可能最近都注意到,北京、上海一些特大城市都在採取一些綜合措施,讓人口有出有進,把一些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出去,把一些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適當地進行調整和疏散,北京明確就提出“瘦身健體”,這就是採取了綜合的措施來調控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