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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按照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部署和《天津市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補充工作任務書》要求,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審計局聯合下發通知,從7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嚴肅查處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各種補助資金』專項整治工作。
專項整治內容包括:未按政策標准足額發放補助資金;未按政策要求按期發放補助資金;滯留截留補助資金;抵扣挪用補助資金;虛報冒領補助資金;套取侵吞補助資金;其他違反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行為。
專項整治按照自查自糾、公開公示、督導檢查、重點檢查、總結處理五個步驟進行。凡在自查自糾階段查出的問題,屬於侵害城鄉居民享受補助權利的問題要立即補發;屬於部門管理問題的要立即追回資金,調整賬簿,上交上繳;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的責任人,由各單位按相關規定追查責任。凡在重點檢查階段查出的問題,屬於侵害城鄉居民享受補助權利的問題責令發放單位立即整改,並進行通報批評。屬於部門資金管理問題的,對區縣市財政將扣減今後年度市對該區縣的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對主管部門及所屬單位市財政收回資金並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對發現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的單位及責任人移送市紀檢監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