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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期,河西區檢察院受理多起發生在公交車上的盜竊案件,被告人均遭懲處。
2014年3月,被告人孫某與張某經預謀乘坐了869路公交車。當車輛行駛至二五四醫院站時,由張某進行掩護,孫某趁乘客李某不備將其隨身攜帶的挎包打開,竊得錢包一個,內有現金人民幣2500元、銀行卡等物。孫某、張某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經公開開庭審理,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人民幣兩千元。判處孫某拘役6個月,罰金人民幣兩千元。
2014年4月,被告人鄭某與徐某在857路公交車上伺機行竊,當車行至圍堤道附近時,被告人鄭某在被告人徐某身體掩護下用刀劃破乘客趙某某上衣左側內部口袋,竊得趙某某錢包一個,內有現金2000元、超市卡兩張。法院經審理,判處鄭某有期徒刑11個月,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