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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要求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和招生單位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維護公平競爭的招生環境。
《通知》要求,2014年起,推免名額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限額。對推免工作程序進行調整優化,推薦工作統一於每年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後啓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於每年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進行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等工作,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另行公告),作爲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所有推免生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願、接收並確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所有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均應按規定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推薦及接收工作。
《通知》還進一步強調了加強推免生遴選、信息公開和監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