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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日獲悉,去年以來,省紀委按照“有明確要求的予以保留、確需紀檢監察機關牽頭負責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機關牽頭但與紀檢監察機構職責直接相關的予以保留”的調整原則,對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3輪精簡,省紀委、監察廳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由原來的204項減少到17項,共精簡187項。
在抓好省本級清理的同時,省紀委督促指導各設區市紀委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紀工委把不該管的堅決交還給主責部門,集中精力抓好反腐倡廉主業。截至目前,議事協調機構清理工作均已完成。經清理,市本級議事協調機構由原來的1686項減少到146項,平均一個市保留15項,共精簡了1540項,精簡率達91.4%。省、市兩級精簡議事協調機構1727項。(記者嚴順龍)
(來源: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