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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著名政論雜誌推出一期《當前官員怕什麼?顧慮什麼?鬱悶什麼?》策劃,通過發放問卷,收集各類官員在當前政治環境下的心理狀況。統計顯示,目前不少基層官員以“不出事”爲最大幸事,最大顧慮是“觸動利益得罪人”。
如果說是廣大黨員幹部就怕東窗事發,被紀委約談喝咖啡,則未免持論苛刻。若將這種心態歸結於上級加大督查、考覈與問責力度,各種庸官、懶官壓力陡增,無所遁形,想必是近情之論。問題是,類似吐槽是否值得同情和理解?是否具有職業道德上的合理依據?
官員希望自己分管負責的領域“不出事”繼而保住頂戴花翎,按理說也是人之常情。但從其肩負的政治責任和組織、人民的期望而言,“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出事就是有本事”這種邏輯就顯得異常蒼白浮淺了。 如果因躲避風險、計較得失而裹足不前、因循怠惰,難免喪失良機,工作局面自然打不開。雖無大過,但也難逃尸位素餐之誚。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才須待七年期。”黨員幹部的胸襟與素質,歸根到底還是要看幹事的態度與能力。要抵制庸俗消極的官本位文化,在官場培育和引導肯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氛圍,組織部門的眼力和魄力無疑具有指揮棒作用。有些官員爲求出彩,避免出事,往往自命聰明:天橋把式,光說不練者有之;蜻蜓點水,表面文章者有之;推諉塞責,消極應付者有之。所以,組織部門考覈幹部不能流於形式,既要公道正派,又要燭照幽隱。比如,對那種勞力費神而又一時難出成績的工作,也能敬職盡心、善始敬終的幹部,即使無赫赫之功,也應加以培養重用。如果不辭艱險、勇於任事的黨員幹部在工作中由於經驗能力稍欠火候,即使有過,組織和人民也能宥其苦心,信任如初,這對其他有着同樣進取心的官員無疑是正面引導。如果讓那些遇難則躲、逢功必爭,雖無大過、亦無佳績的幹部每每青雲直上,那麼這種事例的負面示範作用必然嚴重腐蝕我們提倡的政績觀和幹部選拔標準。
“不要百姓半文錢,原非易事;但問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清代光緒年間貴州興義府知府余文煥曾在府衙大門前張貼此聯,簡明勾畫了一個好官的應有標準。不貪不易,清官難得,但作爲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僅僅以此自律自期,器局似乎還不夠宏大。最重要的是,爲官一處,非但不能在黨紀國法上出事栽跟頭,還要勤訪民瘼,爲民興利,實幹苦幹,力求出彩。兩者原不歧異矛盾,如果只是埋首於庸俗官場學中,玩弄私智,處處討巧,即使躲過問責、監查與審計,在夜深獨坐暗自思忖時,恐怕也有負於爲官初心吧。(凌肖漢)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