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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餐館中的碗、杯、碟、盆、勺、筷、刀、叉多是重複使用,它們清洗消毒的潔淨程度達標與否直接關係着食客們的健康安全。昨天,本市出臺《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選址、佈局、消毒方式、檢驗制度等作出規定。這個新設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准入門檻將於8月15日正式實施。此後,每年各級衛生監督部門對餐具消毒單位現場衛生監督檢查將不少於兩次,檢測不合格的餐具消毒單位將受到處罰。
新《辦法》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以下簡稱:餐具消毒單位)的選址做出明確規定,不得建於居民樓內;與可能污染餐飲具的有害場所距離大於30米;生產場所總面積大於200平方米。而在內部佈局方面,餐具消毒單位應將污染區域、潛在污染區域、清潔區域應當順向分隔設置;清洗消毒工藝流程,應當順向設置前處理間、清洗消毒間、包裝間、成品儲存間、包裝材料間等,不得存在逆向或交叉;設置微生物檢驗室;配置與清洗消毒規模相適應的通風、防塵等以及廢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備設施等。
餐飲具清洗消毒過程要求採取熱力消毒方式,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洗滌劑、包裝材料;成品應進行封閉小包裝,包裝上應當標註餐具消毒單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生產(消毒)日期及保質期限等內容。
此外,餐具消毒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衛生管理制度,按照《標準》對成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向餐飲服務單位提供成品。每季度至少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一次成品抽樣,檢驗報告作爲成品符合衛生標準的憑證之一,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建立健全成品發送記錄制度、問題“殘品”召回制度,發現已經發出的成品不符合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召回予以處理。衛生監督機構將對餐具消毒單位實行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適時公示量化分級結果。每年對餐具消毒單位現場衛生監督檢查應當不少於兩次,兩次監督間隔不大於6個月,監督抽檢成品不少於一次,每次抽檢樣品不少於10份。
市民若發現餐具出現問題的,可向衛生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