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2014年7月30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情況。《意見》明確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這標志著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臺。由此,引發了眾多網友對於『是否願意放棄土地『「農轉非」』的討論,甚至有統計顯示9成農民不願退掉土地承包權換非農戶口。但是對於某些農民來講,願不願意退掉土地承包權換非農戶口,已經不是一個選項,因為他們是『失地農民』。在這輪戶籍改革的大潮中,失地農民為什麼值得我們關注?戶籍改革對於失地農民又將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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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失地農民,即在快速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農民的農業土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農民失去土地後,既有別於農民,又不同於城市居民,成為一個邊緣群體,因此我們給其一個特殊稱謂——失地農民。而在我國,很多失地農民所獲得的補償太低,不足以解決他們的長遠生計,這樣的『邊緣群體』生活貧困,心理處於失衡狀態,一遇風吹草動,極易爆發極端情緒,成為無直接利益衝突的積極參與者,其行為甚至可能演化為『社會泄憤型』群體性事件,例如2008年的『瓮安事件』,原本是普通的『維權』事件,但由於一些對社會有怨憤的失地農民、上訪群體加入,最後演變為影響極其惡劣的群體性事件。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當失地農民從身份上轉為『城裡人』時,教育、社保、醫療等諸多福利環節將產生變化,畢竟長期以來我國城鄉戶籍之間的福利差別較大是不能否認的事實,而這種變化實質上就是政府在無形中提高了對失地農民的『兜底保障』標准,將有助緩和失地農民對社會的怨憤,對社會的秩序穩定有積極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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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大量農用土地轉為非農用地,全國每年至少有300萬農民成為失地農民。現在累計的失地農民可能已達4000萬—5000萬,已成為很龐大的社會群體,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沒有工作的農民至少在1000萬人以上,佔失地農民的20%。很多失地農民有著『文化程度較低』、『職業技能較差』等特點。有調查顯示,46%的失地農民失地後生活水平下降:在失去土地後,一方面在農村已無賴以生存的土地供養,另一方面又難以在城中謀得一份體面工作,面臨『種地無田、上班無崗、社保無份、創業無錢』的困境,於是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即使經歷戶籍改革後,失地農民變成了制度意義上的『城裡人』,也僅僅是基本生活保障層面有一定的提高,整體生活依然難以改觀。若要讓失地農民真正融入城市,除了戶籍改革以外,還需要後續的政策扶持。例如,政府除合理予以貨幣補償外,還應考慮失地農民的長遠利益,應該在提供職業培訓方面給這些失地農民更多的選擇與便利,在勞動就業方面給予必要的指導,組織勞務輸出,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能,各級政府可拿出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專門用於失地農民的定期再就業培訓,也就是讓失地農民『洗腳上田』,吃上『技術飯』,這種『可持續生計』的方式讓失地農民與城市『綁定』,是讓失地農民能夠逐漸真正融入城市的基礎,也只有這樣,以推進城市化進程為目的的戶籍改革纔真正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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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詳細>>】 摘要: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詳細>>】 摘要:現在,不少地方在搞城鎮化建設,引導農民集中到城鎮或中心村居住,建立農村社區。政府注意按政策文明拆遷,保證農民的合法權益,並讓失地農民拿到合理的補償,再讓他們住上統一建好的房子,這就夠了嗎?【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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