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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6日)從白沙黎族自治縣紀委獲悉,該縣疾病防控中心主任羅後富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印製寄送檯曆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去年12月底,羅後富聯繫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某禮品經營部製作3000本臺歷。檯曆製作後,該疾控中心利用2013年中央補助地方疾控防治項目專項資金,從中提取5.6萬元支付檯曆印製費等。爲便於報賬,羅後富要求該禮品經營部不以檯曆而以“宣傳泡沫板和預防接種知識讀本”的名稱開具發票。今年元旦前後,白沙疾控中心將已製作好的檯曆發放到全縣24個衛生院。
白沙紀委認爲,羅後富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以及《中共海南省紀委關於嚴明紀律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已構成失職、瀆職錯誤。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白沙紀委給予羅後富黨內警告處分;白沙監察局給予羅後富行政警告處分。(記者楊勇通訊員鍾少勇)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