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車主臨時停放汽車未上鎖,結果被盜賊發現後將車偷走。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汽車盜竊案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男,23歲,曾因盜竊被刑事和行政處罰。2014年2月的一天凌晨,張某路過河東區魯山道一路口,看到一輛停在此處的五菱之光汽車未上鎖,便將車竊走,停放於河東區太陽城附近自用。失主劉某發現汽車被盜後立即報警。後劉某發現其被盜汽車,與民警共同蹲堵,於2014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將張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