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從邊檢機關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簡化商務人員簽證手續的協定》已於2014年7月17日在巴西簽署,並將於2014年8月16日生效。
協定規定,雙方可互爲對方商務人員頒發簽證,其有效期最長爲3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不超過90日、必要時可予延期,第一次入境後12個月內總停留期不超過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