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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酒後駕車逆行,險些造成交通事故。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該男子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其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男,56歲。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張某飲酒後駕駛汽車,行駛至本市河東區晨陽道與靖江路交口時,駛入逆向車道,迫使順行而來的出租車司機王某緊急剎車,雙方險些造成嚴重交通事故。二人發生爭執後,王某隨即報警,公安機關將張某抓獲歸案。經鑒定,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3.82mg/100ml。後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張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為由提起公訴。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判處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酒後駕車被處罰的案例數不勝數,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後果更是令人沈痛。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駕駛者切莫心懷僥幸心理,圖一時省事,換長久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