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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勝義(左)在現場調解。資料照片
盛夏蘭考,泡桐樹枝繁葉茂,陽光透過樹葉的間隙,在林蔭道上留下斑駁的光影。
“焦裕祿就像泡桐樹一樣高大偉岸,我就是泡桐樹下矮矮的噶巴草。”說這話的是閆勝義,河南蘭考縣東壩頭鄉法庭副庭長,已在鄉鎮法庭耕耘了大半輩子。
“噶巴草”是當地土話,是一種匍匐生長,莖節每長一兩寸就會抓地生根,難以拔出的草,學名“馬唐”。閆勝義就像矮矮的“噶巴草”,積極地向下“生根”,在鄉鎮羣衆中贏得“有困難、找老閆”的好口碑。
不願走紮根鄉鎮踏實
爪營法庭2年、張君墓法庭13年、南彰法庭6年、東壩頭法庭6年,閆勝義1987年畢業至今,一直在鄉鎮法庭工作。27年間,他從一個高興起來就要雙手着地側空翻的毛頭小夥,變成了皮膚黝黑、頭髮稀疏的中年漢子,而始終不變的,則是他對羣衆的真誠、對工作的熱愛和對基層的堅守。
老閆有離開鄉鎮法庭的機會,且不止一次。1994年5月,蘭考縣法院成立研究室,院領導想讓他當副主任,他拒絕了;1998年6月人事調整,院領導表示,他可以回縣機關工作,他又拒絕了;2013年6月,蘭考縣法院試點新型合議庭,院領導再次想到他,希望他去院民一庭擔任副庭長,他還是拒絕了。
“很多人不願意去基層,感覺去基層就像‘被髮配’,即便去了也不好好幹,派人時都要反覆掂量。老閆卻願意在法庭堅守27年,真不可思議,我們都很敬佩他。”蘭考縣人民法院院長馬中東如此評價。
“法官本來就是爲老百姓辦實事的,和老百姓在一起,我感覺很踏實。”閆勝義用最淳樸的道理,道出長期紮根鄉鎮法庭的原因。
不畏難審理案件2600餘起
鄉鎮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家長裏短的民事糾紛,在一般法官的眼裏都是小事。但對於閆勝義來說,都是大得不能再大的事。他常說:“法庭受理的幾乎一半都是離婚案件。但別小看了離婚案件,調解不好,影響的是一個家庭的幸福和整個社會的和諧。”
土地糾紛大多牽涉到歷史遺留問題,一般法官最怕審理這類案件。蔡某和宋某兩家是地鄰,蔡某認爲宋某種地時總是無故侵佔自己的耕地,多次找村委會協調解決無果,最終將宋某告上法庭。
閆勝義受理後,發現了此案的諸多難點:一是證明兩家地邊的“灰橛”由於時間過長,無法找到;二是原、被告兩家實際耕種的土地均比土地證上顯示的面積多,且原告起訴被告侵佔的土地面積僅0.006畝;三是如果認定宋某侵權,可能導致其他和宋某地鄰的幾家也請求認定,引發新矛盾。然而,老閆沒有退怯。終經兩個多月調解,原、被告達成一致協議,撤回起訴。
“辦案的目的就是要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實實在在的保護。如果案件結了,而留給當事人的是更長、更艱難的上訴之路,或者雖然最終把案子辦了,但對當事人來說毫無意義,我內心是過不去這道坎的。”老閆認真地說,“不管案件進行到哪個階段,只要雙方能夠達成共同意願,引發新矛盾的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
正是基於這種勇於擔當、不畏艱難的工作態度,老閆審理的2600餘起案件中,無一起錯案,無一起赴省進京上訪。老閆被河南省高院、司法廳聯合授予“調解能手”稱號,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法官”稱號。
不覺虧享受平凡一生
閆勝義是1987年河南司法學校司法專業的畢業生。這個“光環”幫助很多人在學業或事業上更進一步,但老閆卻不以爲然,直到今年7月才被提爲副科。
“憑他的聰明才智,完全可以早升職,但他的心思根本不在這上面。”和老閆同班同學,畢業後同樣留在鄉鎮法庭工作,現已是縣法院副院長的莊著立悄悄地說,“老閆沒地沒房,之前一直是帶着老婆孩子租房住,但和老閆同時代的人基本上早在縣城買房了。直到2011年,老閆纔在妹妹的‘援助’下買了房。”
老閆曾經審過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一位發小表示,如果老閆能關照一下“自己人”,一定給他2000元“零花錢”。但老閆拒絕了。他說:“這種昧良心的事,自己真幹不了,否則會整宿整宿睡不着覺,頭髮會更少的!”
在老閆辦公室,一直掛着妻子李月菊的親情寄語:溫飽知足,平安是福。“我的網名就叫‘老農’,大家都說我不穿制服的時候,就是一個老農。”老閆看着親情寄語,喜不自禁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