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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劉先生日前收到一份宣傳單,上面寫着徵集需求天津牌照的準車主,可以先用後買汽車且無需搖號資格,他諮詢了一下,原來是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出的奇招,這事究竟靠譜嗎?
劉先生說,他諮詢了一下,這家汽車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在本市限號前,公司已經準備了1000多輛車,那就有1000多個牌照。現在車主自費購置汽車,將錢交給公司,他們代爲買車,但汽車要登記在該公司的名下,公司給上牌照後再租給車主使用,每年的會員費爲2000元,車主可以駕車上路行駛,交錢當日雙方簽訂協議,一份是租賃協議,另外一份是車子轉讓協議,什麼時候車主搖到號了,就會以一元的費用將車子再過戶給車主。律師表示,這其實是一種租牌購車協議,並不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但車子產權畢竟在公司名下,如果公司出現問題,那麼購車人很可能無法維權,應該謹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