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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肇慶8月16日電(黃耀輝鄧志娟)廣東高要市南岸街道科德居委會居民小組長的公章上繳居委會,需蓋公章時,居民小組長與居委會人員要分別拿出各自保管的鑰匙開兩道鎖把公章領出來蓋印,以表明村官的清白。
高要市南岸街道科德居委會主任李瑞權16日對媒體表示,蓋好公章後,蓋章人、見證人和監管人要在居民小組公章使用記錄表上簽名確認,並記錄詳細的公章類別和用章事由。
李瑞權稱,居委會代管居民小組的公章源於上世紀90年代,因爲一次不明不白的蓋章衍生出一件至今難以解決的土地糾紛。
據介紹,今年4月,科德社區以換屆後重新完善原有規章制度爲契機,將規範印章管理制度納入新自治章程中,並舉行居民代表大會表決,結果得到居民一致通過,下屬10個居民小組的行政章、經濟章和財務專用章全部收歸居委會保管,而居民小組長們認爲此舉更能讓自己清白乾事。
作爲受約束的一方,科德居民小組長李秀明對規範印章管理表示支持。他稱,公章上繳前,羣衆不信任幹部,懷疑幹部利用公章撈了很多好處,而公章上繳後,公開、透明,證明了自己的清白。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