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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16日電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再有參與行動的廉署人員作供。高級調查主任張健寧在庭上憶述2012年3月先後拘捕本案被告關雄生、郭炳聯的經過,以及檢走證物的過程。
他說,郭炳聯被捕時曾要求,廉署人員先等待他的律師到場才行動。廉署人員搜查關雄生居所時,決定檢走一批支票簿票尾作進一步調查,關雄生一度拒絕簽署“檢走證物表”,最終廉署憑支票簿票尾,發現關雄生在2005年至2007年間,曾多次以支票給予許仕仁多筆款項,金額由12萬元至470萬元不等,共逾2000萬元。
證人張健寧表示,他在廉署工作近10年。2012年3月19日,他按照部署,在早上7時左右抵達位於北角天后廟道的關雄生居所,當日關家無人應門。他致電聯絡關雄生,但接線者並非關雄生本人,而是一名女子,女子聲稱關雄生正在外遊。
張健寧等廉署人員在關家門外守候,至9時40分左右,關雄生現身回家。張健寧即時警誡關雄生併入屋搜查。廉署人員從關家檢走一批支票簿票尾、月結單等,同時要求關雄生在“檢走證物表”簽署,以示廉署會帶走表列內的物件作證物。關雄生一度拒籤。之後廉署人員於關雄生在場下,搜查他的辦公室。
控方把當日取走的支票簿票尾、月結單等物呈堂,顯示關雄生在2005年至2007年間,以個人名義或公司名義,向許仕仁或其私人公司發出多張12萬元至470萬元的支票,涉及匯豐等。
拘捕郭炳聯的行動爲2012年3月26日。當日早上7時,張健寧等廉署人員前往位於深水灣的郭炳聯居所,當時郭炳聯夫婦在家中。張健寧作出警誡後,郭炳聯要求聯絡律師,及至律師到場,廉署人員在郭家檢走27本2001年至2010年的日記及1本記事簿。之後再到新鴻基中心46樓的郭炳聯辦公室搜查,於郭炳聯在場下檢走一批電腦作進一步調查。
另一名證人廉署高級調查員羅貝昨日完成作供,她稱,廉署發現許仕仁名下最少有20個銀行戶口,大部分提供透支貸款服務,當中的東亞銀行戶口以其私人公司“德福企業”名義,收取900萬元任職新鴻基的顧問薪酬。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