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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3年開始,略陽縣幾個村發生了一連串的“大事”:七裏店村幹部拍賣村裏唯一的公車,把錢全用來修築便民橋;徐家坪村幹部四處籌資金,爲養豬戶建高標準沼氣池……
“村官”們乾的這幾件“大事”,村民們心裏都有底:“鎮上領導每月進村走訪,根據村民反映情況給村幹部表現打分,得分低效績工資受影響,得分高還能評優,村幹部的積極性高了許多。”
這個打分,正是略陽縣在基層組織建設上的一項創新。近年來,略陽縣探索推行村幹部積分制管理,破解村幹部考評缺量化機制、監管缺有效手段、報酬吃“大鍋飯”問題,走出了一條村級組織和幹部管理新路子。
何爲村幹部積分制管理?用縣委書記唐勇的話講,就是“將村幹部的各項工作和日常表現量化爲以學習分、活動分、守紀分、績效分和評議分爲主要內容的積分,量化考覈,獎優罰劣,實現村幹部管理的精細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爲了強化積分機制保障,縣裏建立了積分審覈公示機制和羣衆評議機制,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爲組長的管理領導小組,各鄉鎮也成立督查組,明察暗訪,覈查監督積分制評判的公平性、透明性。
積分制囊括了村幹部各項工作,積分內容與村幹部主要職責任務無縫對接。“現在的村幹部確實不好當了,壓力和責任大!”何家巖鎮觀音堂村黨支部書記楊貴亭感慨。
積分結果直接與村幹部個人報酬、評先樹優、向上晉升等相掛鉤。縣委規定,以鎮爲單位對村幹部進行考覈,評分90分以上(優秀等次)人數不超過積分制管理對象總數的20%,績效工資不低於平均工資的120%。
同時,縣裏建立優秀村幹部管理庫。縣委每兩年評選一批羣衆公認、業績突出和貢獻較大的優秀村幹部,進行表彰獎勵,並納入優秀村幹部管理庫,在鄉鎮招錄公務人員,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時作爲優先條件。
今年30歲的接官亭鎮黨政辦副主任辛建,年終評分獲全優,從七裏店村的文書,晉升爲鎮辦副主任,讓全縣的年輕村幹部看到奔頭。
有激勵,也有懲戒。2013年,略陽縣將年度人均積分80分以下的18個村黨組織,直接列爲後進村進行組織整頓。自村幹部積分制推行以來,全縣已對23名村幹部作了調整,對9名村幹部進行了誡勉談話,使那些混日子的村幹部有了危機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