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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不用,過期作廢”,這是前些年流行於官場和民間的一句話。可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從中央到地方,隨着一個個貪腐的退休官員連續被查處,這句流行語本身就已顯“過期”了,面臨“作廢”的可能。據《海南特區報》昨日報道,已經退休的上海海關原副關長卞祖耀於今年7月中旬被鄭州檢方帶走,目前正在接受調查。而在今年6月,上海的一隻土地“老虎”——原浦東新區綜合規劃土地局局長萬曾煒因受賄一審獲刑15年,他是退休多年後才被揪出的……僅2013年,就有3名省部級退休或退居二線官員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大大小小的貪官於退休後被查,無疑都得爲其在任時的貪腐行爲“埋單”,應了那句江湖俗話:“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我們期待反腐風暴持續勁挺、深入滌盪,讓所有該“還”的都按法紀來“還”。就如對一條溝渠清淤,無論是新落下來的枯枝病葉,還是早已沉到水底變成了爛泥的腐殖質,都應及時清除,如此方能做到“流水不腐”,運行通暢。
事實上,過去我們對於退休貪官,實在是過於手軟了。只要退了休,甚至只要退居了二線,對其任期內的貪腐,往往就很少去追查和深挖了。這就頗像一羣老鼠竄進糧倉偷吃穀物,只要“退休”出了這倉庫,即使吃得肚子鼓鼓脹脹、行動遲緩,貓們也不去追抓。或許老鼠剛溜進倉時還會東張西望,少偷吃一點以保證逃躲迅疾,可一旦熟諳了“出倉即安全”的“潛規則”,出門前就會完全敞開肚皮、肆無忌憚瘋撈一把,甚至無故咬壞公物。官場上的貪腐“59歲現象”,顯然就是長期形成的“捉鼠盲區”所誘發。
或曰,貪官退休了,再不會對“糧倉”造成危害了,把他抓回來也於事無補,頂多吐出一些贓款,而造成的損失已無可挽回,因此不需太較真。這一觀點的侷限性,是隻看到表面和眼前。我們應該反過來推理:若退休貪官不受深挖查處,則“退休就基本安全”的意識就會在官場氾濫,如此,官場“59歲現象”會變本加厲,進而導致“58歲現象”、“57歲現象”……職務犯罪低齡化的傾向就會日益明顯。據新華社8月22日報道,近期該社記者在浙江、廣東、海南等地採訪瞭解到,在“80後”幹部隊伍中,“35歲貪腐現象”已令人頗爲擔憂。從“59歲”傳遞到“35歲”,可見任何年齡段的腐敗行爲都會產生毒菌般的感染,“撈一把沒事”的現象更會形成惡劣的示範效應。這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
法律給各類犯罪嫌疑人判刑時,其目的並非僅在於懲罰,更在於警醒他人,達到懲前毖後的效果。就像一個作惡多端的江洋大盜摔成殘疾,再不能作案了,但警察獲知線索照樣會去追查,法院照樣會判刑。既如此,對於退休貪官,我們又有什麼理由心慈手軟?何況不少貪官退休後仍利用自己的“餘熱”左右官場,貪心不死,不追之查之懲之,何以維護法律尊嚴並掃除其他人的僥倖心理?
對退休貪官也進行深挖嚴懲,是提高全民反腐信心的必要手段,比查處現行腐敗行爲可能更少一些阻力,而其法律震懾力更大。就形成反腐風暴的正能量來說,實在是事半功倍的舉措。願法律的拳頭時時緊攥,使官員在任何年齡段都不敢生貪腐之念。(本報評論員袁雲才)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