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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獲悉,市發展改革委日前下發《關於調整公有住房租金標准的通知》,經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9月1日起調整公有住房租金標准。
調整後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由每月每平方米平均1.80元調整到2.34元。例如:三級地段、磚混二等的成套獨用住房由1.85元調整到2.41元;成套伙用住房和非成套住房由1.65元調整到2.15元。具體每套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按照地段環境、樓層朝向、房屋結構等條件計算。文件也明確了,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社會優撫救濟對象、離休乾部及已故離休乾部配偶承租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此次不作調整,仍維持原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