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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了,彈指一揮間。
1954年,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的時候,我26歲,正隨著華北軍區文工團組織的演出小分隊到部隊慰問演出。我還記得我們分隊准備了幾個戲,一個是《人往高處走》,一個是《婦女代表》。慰問演出結束後,我們回到了華北軍區文工團的總部。有一天,團裡召集大家開大會,說是要選舉人大代表。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什麼叫人大代表,只看到大家在院子裡排好隊,然後一個一個地到屋子裡投票。我進屋一看,有一塊黑板,上面寫著我的名字:『田華』。我心裡既激動又意外,就給自己投了一票。沒多久,我接到通知,說我被選上全國人大代表了,是我老家河北省的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人代會快要開幕的時候,給我們發了代表證。代表證的封面上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當選證書』,裡面寫著我的姓名、年齡、性別、代表單位等,還有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大紅印章。這個證對我來說非常珍貴,因為這是黨給我的、是人民給我的,我一直都把它保管得好好的。現在打開,還像新的一樣。
我曾經到涿州市永樂村做過一次調查。當時,我找了書記、農民,了解他們的生活情況,有什麼困難,對國家有什麼要求等等。我們就圍坐在炕頭上,沒有隔閡,也很隨便。那個時候我們和人民的關系就是這樣,我們都是從人民中走來的。
那時候人大代表都非常認真,選的時候也很注重品德,所以代表的素質都很高,每個人都經得起推敲,都是響當當的人大代表。沒有誰想到通過人大代表這個身份來謀取自己的利益,大家都是真心實意地為人民說話。
我們在參加一屆全國人大的時候,宣布了一條紀律,誰也不許主動和中央領導握手。有一天,我剛在存衣處掛衣服的時候,就看到毛主席從我旁邊走過。我當時想起了那條紀律,也就在旁邊老老實實地站著。後來我一直後悔,當時怎麼就沒有跟主席握個手呢?
在當人大代表期間,我考上了中央戲劇學院表演乾部進修班。1956年開全國人代會的時候,正趕上我畢業演出,我在畢業大戲《羅密歐與朱麗葉》裡演朱麗葉。那個時候,當人大代表是頭等大事,無論我的工作多累多忙都要參加會議。於是,我白天參加全國人代會,晚上就在舞臺演出《羅密歐與朱麗葉》。後來,這件事情被一位英國記者聽說了,他采訪了我,還寫了一篇報道《女人大代表成為紅色中國第一個朱麗葉》,說我白天在人民大會堂開會,和代表們共謀國家經濟建設大事,晚上在舞臺上演女主角。
當全國人大代表,我既沒有走後門,更不是買的,但人民就是把這份榮譽給了我。人大代表不是一個符號,也不是一種獎勵,而是一種責任,是非常重的責任。
(人民日報記者彭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