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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壟斷再出重拳。9月9日,吉林對三家水泥企業開出1.14億元的反壟斷罰單。9月11日,湖北又對一汽-大衆銷售公司等在湖北的價格壟斷開出2.49億元的罰單。自去年以來,我國開出了反壟斷罰單總計近30億元,三星、精工、茅臺、五糧液等一批知名企業受罰。
任何一個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都不可能接受市場被幾家企業通過非法手段操控;任何一個與市場脣齒相依的主體,都不可能容忍市場失去競爭的活力。逢壟斷必反,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反壟斷頻出重拳,一方面傳遞了中國維護公平公正競爭市場原則的堅強決心,另一方面也表明當前市場存在較嚴重的壟斷問題。壟斷已經成了經濟發展和民生幸福的“攔路虎”。
現在有一種聲音稱,反壟斷是選擇性執法,只針對外企。事實面前,不值一駁。在近30億元的反壟斷大罰單中,有不少就是中國企業“貢獻”的。比如2013年3月,發改委對茅臺和五糧液發出了4.49億元的罰單。進入今年9月,發改委對浙江保險行業協會和23家保險企業處罰1.1億元,以及對三家水泥企業的1.14億元罰單,針對的全是中國企業。可以預料的是,隨着反壟斷的深入推進,只要還存在壟斷行爲,就必然還會有被處罰的企業。但這,只與是否壟斷有關,而與內外企無關。
至於有人認爲,反壟斷還沒有對水電、石油、天然氣、通信、銀行等行業開展調查,應該說,並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反壟斷不會指向這些領域,但一則這些領域跟人們生活緊密相關,二則這些領域多數是行政壟斷,情況更爲複雜。當然,在這些領域展開反壟斷,則更容易讓公衆享受到其福祉,因而必須引起有關方面重視。
顯然,反壟斷還有更多的領域值得關注。拿房地產來說,不少消費者反映其定價根本沒有“規矩”可講,而且,市場也早就傳聞幕後存在“黑手”,在操縱着房地產的價格。可以說,在房地產領域開展反壟斷,不僅是規範市場的需要,也是保證民生幸福的需要,還是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
反壟斷沒有內外之別,也不應該有“大小”之分。從這一意義上,反壟斷亟須進入新窗口期,順應民意,順勢而爲,在關鍵領域取得關鍵突破。